对露酒认知有哪三大误区?
编辑:王玲 发布时间:2014/1/6 11:26:11 浏览次数:1110 信息分类:
保健酒信息
现在市场上的露酒品牌越来越多,各露酒的功效也大致相同。由于人们对于露酒的不熟悉,所以存在着很多的误区。比如很多人将露酒等同 于药酒,其实这是不准确的。总体来说,人们对于露酒大致有3大误区。
前列:认为露酒生产原料是中药。人们人们对于露酒功效的迷惑,所以很容易认为露酒的生产原料就是由中药酿造而成。事实上,这是因为很 多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成分原料,类同西药,尤其是补充营养素类保健食品的原料,诸如维生素B1、B2、K、D、E等维生素类以及硫酸镁等矿物质化合 物,原本就是大众较熟悉的西药。另外,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评价,也是仿照西药。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等名称都是按照西医病症 的概念来描述。此外,露酒用中药做原料,也不能确保对症又对路。很多的露酒功效只是中药中部分成分显示出的、用西医理念阐释、描述的保 健功能,并不能得出的、切合实际的评价结果。
第二:生产工艺同药酒。依据国家标准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6.2条:“保健(功能)食品应具有类属食品应有的基本形态、色泽、 气味、滋味、质地”,由于GB/T17204《饮料酒分类》国家标准,将饮料酒分成白酒类、黄酒类等多种类型,露酒就应以所用基酒的类属而细分, “外观和感官特性”,就不能仿照不强调色、香、味的自泡或医用药酒。事实上,人们几乎都把露酒的生产工艺误认成同药酒,纵然是用白酒做载 体,戴上“蓝帽子”的也都做成药酒色,甚至有的还会有沉淀。
第三:缺行业标准规范。很多人认为露酒有国家标准,但实际上我国与露酒相关的标准并不少。不但有国家标准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 用标准》,而且在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管理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还有“以酒为载体生产保健食品的规定”;在《氨其酸鳌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 与审评规定》第八条中,还专门规定“产品酒精度不超过3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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