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雷”的酒后驾驶司机及酒驾的危害

编辑:玲玲  发布时间:2012/8/8 15:58:09  浏览次数:1163  信息分类:糖酒招商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美酒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ml120mg,并小于每100ml80mg为酒后驾车,如大于每100ml80mg为醉酒驾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车祸致死的首要原因。 
  但这种事还是常见,依然不见减少,竟还有在一年内,四次被查到酒后驾车的情况。 
  就在情人节的前一天中午,永康市各主要道路上,交警们正在开展禁“酒驾”统一行动。先后有18位司机因为身上带着酒味被交警拦了下来。 
  较让执勤交警意外的是,其中一位司机已经是第四次被查到酒后驾车,是永康市酒驾被查次数较多的人。 
  此人姓雷,贵州人。这天中午12时35分许,雷某开着一辆二轮摩托车,正好从永康市金都路铁路桥路段经过,前方执勤交警上前挥手,将他拦了下来。 
  “请停一下,接受检查。” 
  雷某有点紧张,但还是乖乖接过了酒精测试仪器。张口一吹,数据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0.56mg/ml。 
  “对不起,你涉嫌酒后驾车,还要做进一步处理。”交警立刻对雷某的身份进行核实,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你不仅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还是酒驾的惯犯了。” 
  记录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他已被罚了三次: 
  ●2011年2月28日,雷某前列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金500元,暂扣摩托车驾驶证3月。 
  ●2011年9月2日,他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金1000元,暂扣摩托车驾驶证6月。 
  ●仅隔两个月的时间,2011年11月1日,雷某第三次因在扣证期间饮酒驾驶,被处罚金1200元,拘留4日,并被吊销了摩托车驾驶证。 
  三次处罚还是没能让他“酒醒”,又犯了。 
  “中午我在老板家喝了点自酿的黄酒,饭后要送一个朋友去汽车东站,”雷某解释说,自以为喝这么点酒没问题的,“我刚出来,就被抓了!这酒还真是喝不得。” 
  面对警方的处罚,雷某也是又跺脚又搓手,可处罚是躲不过了。目前,警方已暂扣了雷某的二轮摩托车,并对其处以5日拘留,并处罚金1000元。 
  酒驾的危害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据统计,近十几年来,我国因酒后驾驶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以7%左右的速度增长,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心理变化: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所以在此提醒广大公众饮酒别开车,开车别饮酒,关爱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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