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行业默认的不对等条约
编辑:玲玲 发布时间:2013/7/15 8:43:28 浏览次数:1324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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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下,一般的合作都是互利共赢的,两者的地位都是相等的,但是据传,在白酒行业中存在着一种不对等的条约,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厂商之间的合作,本该是有着对等的“条约”规定,但在白酒行业之中,厂商之间签订的往往是“不对等条约”,但这早已在行业中得到了默认。
记者在一份白酒经销商签订合同上看到,合同上明确写着,经销商须先款后货;只能在规定的区域经销,不得向该区域外其他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供货;不能低价销售、窜货;以及与销售任务挂钩的奖惩办法等。
“某酒企的经销商,要提前向厂里申请生产多少件货,先打完了款,然后才生产。且每生产同一品牌的酒,须达到5万个瓶子的生产量,也就是8300多件。”某酒企的一位内部人士说,很多经销商都是“淡储旺销”,即在淡季的时候,往仓库里囤积货物,以满足旺季销售的需求。“每年的端午、中秋、春节,白酒经销商就开始往自己仓库囤货。旺季需求量大,要求厂里生产白酒的经销商排起长队,如果储存不足,也很容易造成断货。当然,也不排除某些白酒企业对经销商有拖货的行为。”
据了解,经销商囤货,并不仅仅是因为“淡储旺销”,还因白酒市场受到影响,尤其是中高端白酒走势缓慢,造成多数经销商货物囤积。而这其中的一部分原因,还在于很多酒企在年前都有向经销商压货的习惯。
“白酒经销商的调整,其实在去年就已经开始了。但白酒厂家的调整慢于经销商的调整,因此一些经销商被酒企强势压货。”一业内人士说,在行业内,被酒厂挤压严重,边缘化,先款后货,甚至被拖货的经销商,不在少数。此外一些强势品牌为了对大经销商进行“削藩”,又找到“小诸侯”与大经销商进行对抗,从而追求短期销量和利润的提升。而对于一边是萎靡低沉的白酒市场,一边是不可完成的目标任务,这让夹在中间的经销商,日子不好过。
其实,现在的很多白酒企业,和经销商之间,仍处在一个单纯的合作关系之上。厂家只向经销商提供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维护市场的价格,而把剩下的问题都抛给了经销商。因此,也就并没有真正地形成厂商“一体化”。“厂家只负责生产产品,经销商就负责把产品卖出去,而至于产品卖得好不好,还是跟你经销商有直接关系,厂家不管。”一位经销商如是说。
在白酒行业,大多数的经销商也就相当于包工头。“包工头”承包下酒企的这款系列酒的活,酒企就不再管了,自负盈亏。这对经销中低端白酒的经销商,感触尤为深刻。“虽然大多数的经销商都是自己出钱做广告宣传,但酒企为中低端白酒经销商营造的市场氛围不是很好。一些中低端系列酒被生产出来之后,缺乏宣传,但常常都会遭到消费者的质疑。”一位系列酒经销商说,虽然广告的内容、宣传资料等都要上报厂里审核,但所有的广告费用是经销商自己承担。曾经也在厂里争取,希望能够对中低端产品有更多在宣传方面的支持,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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