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编辑:晓晓  发布时间:2015/4/17 16:42:19  浏览次数:1372  信息分类:白酒招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等为主要原料,以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酿制成的,具有以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清香型白酒。
    2.引用标准
    GB 10345白酒试验方法
    GB 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3.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理化要求

    注:①酒精度允许误差为±1.0度。
    ②酒精度40.0--4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
    ③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卫生指标按GB275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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