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啤酒熏鱼不宜配用
编辑:玲玲 发布时间:2012/7/25 18:42:24 浏览次数:1023 信息分类:
糖酒招商
有个很重要的生活常识,就是在大量饮用啤酒时,所配菜肴中不宜有熏鱼、熏肉等烟熏食品。因为烟熏食品中含有机胺,烹调过程中还会产生多环方烃、氨基酸衍生物甚至苯并芘。当饮酒过量而使血铅含量增高时,烟熏食品中的上述物质与其结合,可诱发消化道疾病甚至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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