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提升露酒发展空间

编辑:韩静  发布时间:2010/1/13 11:00:37  浏览次数:1059  信息分类:保健酒百科  
    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八项制度,这是继《食品法》之后国家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的又一举动。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提升露酒的发展空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月2日发布了八项制度是:《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和《食品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陈晨认为,八项制度的出炉有利于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而这一措施也将有助于规范国内露酒行业市场。目前,国内有近5000家企业在分食露酒市场,但行业整体规模相比其他酒业仍有较大差距,相对于露酒的快速发展,行业规范、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维权等均亟待完善,这些也是阻碍行业发展的因素。和白酒啤酒等不一样,露酒因为含有“保健”二字,曾一度被企业和厂家标榜为“保健品”,一些医疗功效、滋补养身的功能吹得天花乱坠,严重影响到露酒行业的发展。
    在这个基础上,《食品广告监管制度》的出炉将给露酒行业带来的影响,一方面,一些依靠不正当广告的中小企业将被市场淘汰;另一方面,这将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将提升行业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对一些大企业、大品牌有利好。
    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2009-2012年露酒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从2000年开始,“露酒”以每年超过30%的增长率超过了白酒的市场增长。
    据有关人士预测,截止2010年,露酒可能以130亿元的市场规模跃居酒水行业第四名。现在,露酒的市场规模还位于我国传统黄酒之后,位居第五。
看视频选产品 让选品更简单

您留言,我回电!帮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产品!

提示:留言后企业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 *姓名:
  • *联系电话:
  • 留言内容:
  • *验证码: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

版权所有 火爆好酒招商网-WWW.9998.TV Copy Right 2009-2024豫公网安备 4101970200204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00047
火爆好酒招商网版权所有,欢迎转载,注明来源,合作共赢!
本站是专业提供白酒招商啤酒招商OEM代工葡萄酒招商鸡尾酒养生酒名酒酒类及其相关产业的网络招商平台及糖酒会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欺骗性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