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提升露酒发展空间

编辑:韩静  发布时间:2010/1/13 11:00:37  浏览次数:972  信息分类:保健酒百科  
    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八项制度,这是继《食品法》之后国家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的又一举动。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提升露酒的发展空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月2日发布了八项制度是:《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和《食品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陈晨认为,八项制度的出炉有利于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而这一措施也将有助于规范国内露酒行业市场。目前,国内有近5000家企业在分食露酒市场,但行业整体规模相比其他酒业仍有较大差距,相对于露酒的快速发展,行业规范、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维权等均亟待完善,这些也是阻碍行业发展的因素。和白酒啤酒等不一样,露酒因为含有“保健”二字,曾一度被企业和厂家标榜为“保健品”,一些医疗功效、滋补养身的功能吹得天花乱坠,严重影响到露酒行业的发展。
    在这个基础上,《食品广告监管制度》的出炉将给露酒行业带来的影响,一方面,一些依靠不正当广告的中小企业将被市场淘汰;另一方面,这将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将提升行业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对一些大企业、大品牌有利好。
    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2009-2012年露酒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从2000年开始,“露酒”以每年超过30%的增长率超过了白酒的市场增长。
    据有关人士预测,截止2010年,露酒可能以130亿元的市场规模跃居酒水行业第四名。现在,露酒的市场规模还位于我国传统黄酒之后,位居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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